关于征集丽江市 “特色直播优质产品”及“新媒体达人”入库的公告
为充分整合对接丽江文旅产品、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和新媒体达人资源,根据《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丽江新媒体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)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市委网信办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乡村振兴局,各县(区)党委、政府等相关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、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了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及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,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,将分批次进行审核入库,欢迎积极申报。
附件: 2. 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
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 (中共丽江市委网信办代章) 2023年8月23日
附件1 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 (试行)
一、优质产品供应入库标准 1.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丽江高原特色初级农产品,应有明确的等级和规格。 2.采用预包装方式生产和销售的农副产品,应提供相应的资质和检测报告。 3.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。 4.鼓励、支持丽江和云南“老字号”、“老品牌”、“金木土石布”等特色商品优先入库。 5.丽江文旅产品(酒店客栈民宿等住宿产品、旅游线路产品、景区景点门票、餐饮和休闲娱乐产品)等服务类产品,应具有相应的资质,证照齐全,符合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要求,能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优质产品服务标准 6.入库产品企业机构应能提供一件代发的产品服务。 7.入库产品企业机构应能提供基于新媒体平台(抖音、快手、微信)的直播带货链接。 8.入库产品应明确产品的规格、执行标准、快递发货情况、日均发货数量等信息。 9.鼓励入库产品提供详细介绍资料,包括图片、视频、海报和详情页等。 10.入库的文旅产品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,明码标价,明确服务内容,不得临时涨价、无故取消订单。 11.入库的旅游线路产品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,不得低于诚信指导价格提供服务,含有购物行程的应予以明示并提醒消费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