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江市人民政府发文赋予乡镇(街道)8项消防行政处罚权
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3-09-06
为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近期 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 《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(街道)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》 将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 占用

为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

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

近期

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

《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(街道)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》

将“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”

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”等

8项消防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(街道)

 

通知明确

 

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认识

各县(区)要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审定,10月底前完成赋权事项培训,11月底前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和权责清单、执法事项清单的公布等相关工作。

 

二是科学分类施策,依法赋权扩能

各县(区)要认真研究选取承接的赋权事项,以清单形式明确县(区)统一赋权事项以及乡镇(街道)自主选取赋权事项,形成“一乡镇(街道)一清单”,指导乡镇(街道)做好权责清单的编制、审定公布、动态调整、指导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。

 

三是提升业务能力,确保有效承接

各县(区)对赋予乡镇(街道)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,要坚持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,由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牵头,组织县级相关部门、乡镇(街道)工作人员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,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。各乡镇(街道)要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工作。

 

四是加强督促指导,跟踪问效评估

市级和县(区)党委编办、司法局、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强对乡镇(街道)法定事项、赋权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,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,赋权事项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。

 


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《乡镇(街道)行政职权基本目录》和《赋予乡镇(街道)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》后,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,积极主动对接市委编办、司法、政务等部门协商赋权工作。支队领导多次向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消防执法赋权事项。市政府印发《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(街道)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》后,支队立即组织全市“一队一站”开展了消防监督业务培训,确保乡镇(街道)切实提升履职能力。下一步,支队将督促各大队加强同县(区)政府对接,进一步明确乡镇(街道)8项消防行政处罚权的细化落实措施。同时,探索建立健全消防执法业务培训、执法事项法制审核、执法赋权定期会商研判等执法服务保障机制,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得到有力延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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